mimik原PO (驗證會員) (查看) 2011-01-18 19:22 2009-02-08 幼犬拉布拉多換其他幼犬 mimiki 請勿重複刊登- 2009-02-08 幼犬拉不拉多换馬爾濟斯等小型犬 mimiki 請勿重複刊登- 版主你好: 我的帳號是mimik , 而重複刊登者是mimiki , 後面差一個 i 字 ,被貴站誤解為重複刊登 也被一些想認養者誤解! 請版主查明真相,應我們沒有在刊登拉布拉多狗狗,那時間我們也沒有刊登 拜託請查明!! 謝謝
管理員1樓 (官方人員) (查看) 2011-01-18 20:15 您好 經檢查,您的帳號目前沒有被禁止發言。 而您所貼出的刪除記錄,該帳號是mimiki並不是您。 簡單來說目前一切都正常,沒有需要申訴的地方, 本站也沒有誤刪您的文章. 請問您的問題是什麼呢?要申訴什麼呢?
管理員3樓 (官方人員) (查看) 2011-01-20 17:16 您好 第一. 系統並無將「mimiki」網友的違規紀錄算在您這邊! 請看該網友的違規紀錄網址:http://34c.cc/yan.php?yan=Access_View&vip_id=30469 他自己也有兩筆違規. 第二. 至於為什麼您使用「mimik」查詢違規紀錄會出現「mimiki」的資料? 因系統以模糊比對的方式,搜尋所有違規資料。 當您搜尋「mimik」時 只要是作者名稱內有「mimik」的都會被顯示出來, 而「mimiki」內包含「mimik」因此自然會被找出來了。況且他作者也是顯示 「mimiki」與您無干係。 第三. 您的違規紀錄是真真實實的!並非系統誤判! 在2009年的時候您建立多個帳號,其以帳號名稱 millma386、mimik張貼廣告,故被系統刪除,因此有兩筆違規紀錄。 第四. 若再有網友誤認說您刊登拉布拉多等違規文章,請您向網友解釋 「作者名稱不同」並不是您。 第五. 所有申訴皆須在事件發生後的15天之內, 本次事件已達一年以上,因此申訴駁回。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