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檢舉的人是否該懲處?已造成使用者困擾

bp192939原PO (驗證會員) (查看)
已經由管理員證實無違規
惡意檢舉的人是否該懲處?
「已造成使用者困擾」😡
管理員1樓 (官方人員) (查看)
您好
「已經由管理員證實無違規」請問這個依據在哪?我們何時有告知無違規?
您在本站登記的是「雲林縣特寵業字第1063400383號」,
出售頁面上卻另外標示「北市特寵業字第0056號」?
實際出售中的資訊,與您在本站所遞交的資訊明顯不符。
系有規避法規及廣告不實之嫌。
請在2018/08/26 23:59:59 前 修正正確資訊。
您可以:
1.重新遞交北市特寵業字第0056號的寵登,更新您的寵登資訊。更改寵登方式請參考https://34c.cc/B89082
2.修改出售文章,將內容中的「北市特寵業字第0056號」全部改為「雲林縣特寵業字第1063400383號」。
若未在期限內修正,我們會將違規文章,全數進行違規處理。
謝謝
bp1929392樓 (驗證會員) (查看)
因為我有兩家店所以我有兩個寵登!
我會盡快更改同一個寵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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