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說明 【送養條件】1.需滿足民法成年條件,未滿者或與家人同住需家人同意2.謝絕情侶及居無定所(租屋者務必要 房東同意)3.在家不關籠、不鍊狗4.出外要牽繩5.試養期為一個月,若有任何問題無條件讓我們將狗兒帶回6.同意面談、家訪及後續追蹤,並簽訂認養同意書7.狗兒必須定期打預防針、植入晶片、結紮※我們要幫孩子找的是「家人」,不是「所有人」,請體諒我們的擔心認養專線陳小姐:0979-077-957林小姐:0955-594-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