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登記合格寵物業許可證請勿販售寵物以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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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說明

     本人由於在一月份幫朋友登錄一篇馬爾濟斯小狗狗要賣的資訊~~~在網路上而被人檢舉~~因而被動物保護處找上~~~告知99年6月29日需到動物保護處說明協助釐清案情~~這導至本人有可能犯了一些法律上的問題~~有可能會被判罰金或者處份~~本人在此向一些沒有登記許可證字號的人勸說勿在刊登販售寵物的資訊以免犯法還不知道~~~希望這篇資訊能讓大家多多了解一些新的規定,一定要去了解~~免得犯法了還不知道。
ps我如果知道這是犯法的打死我都不會在幫朋友登了~~害我現在好苦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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