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丁國書作者: q99000網路散播毀損嘉育名譽已將採取法律途徑

嘉育寵物原PO (驗證會員) (查看)
關於丁國書控告嘉育寵物劉育玲小姐刑事詐欺案
偵查終結經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為
不起訴之處分,嘉育會盡快補上判決之內容~~
然而嘉育已決定採取法律途徑,告知刑事毀謗之罪
名,將對丁國書在網路上散播妨礙信譽之毀謗,這幾
個月來稍微影響嘉育生意,以及評價信譽‧
 
 
對於丁國書控訴嘉育欠他錢不還~在網路到處宣傳嘉育將已保留法律追訴~~已將網路上丁國書刊登散播損壞嘉育名譽證據全存檔將控訴:
普通誹謗罪
刑法310條第1項「普通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得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主觀上,行為人知道他所指責或傳述的事足以損害他人名譽,影響第三人對被害人的觀感。
在客觀上,行為人有“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相關事實的行為。
加重誹謗罪
刑法310條第2項:以散布文字、圖畫之方式為誹謗之行為,為加重誹謗罪,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民法第195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 ... 只要是內容有〝損害名譽〞,並以各種方式給其他第三者得知,就已構成毀榜。
q990001樓 (驗證會員) (查看)
我今天收到了判決書~~晚上晚點我會傳上來給大家看看~~不用急
還有你告我要出庭也沒到~~等開完庭才報到~~這個書記官有打電話告訴我
而我也有把你在網路上刊登散播毀謗資料有給檢察官~~


 
沒有達成協議何來還不還~~



 
嘉育寵物劉育玲小姐 錢還不還
就算欠10月,每次都說會還,但後來還是沒還,結果就是沒有還。
這不就是在欺騙嗎?



 

 
嘉育寵物2樓 (驗證會員) (查看)
q990003樓 (驗證會員) (查看)
嘉育寵物劉育玲小姐 錢還不還
嘉育寵物劉育玲小姐 錢還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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